2008年8月2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法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保健食品 保证无忧
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依法监管
  近年来,越来越多的保健食品拥进市场,其安全性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。保健食品的监管,也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时关注的热点。
 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,但目前食品安全法草案中却没有提及保健食品。
  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,对保健食品应有明确的法律监管依据,不能任其游离于监管之外。
  药品法律不管,食品法律中又不明确,保健食品陷入无“法”监管的境地,这也导致保健食品问题频出。许多保健食品价格比药品还贵;有的保健食品在宣传中强调药用效果,还有的在保健食品中直接加入药物。
  针对此类现象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黄镇东指出,保健食品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,应确保其安全性,也确保消费者的合法利益。
  据新华社